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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停藥的精神病患者發瘋亂砍人,砍死人了應該怎麼處置? [打印本頁]

作者: ben850905    時間: 2021-6-22 01:01 PM     標題: 停藥的精神病患者發瘋亂砍人,砍死人了應該怎麼處置?

前年7月
鐵路警察遭到乘客持刀刺死
兇手一審判決無罪
二審判決17年
據新聞指出
兇手案發前擅自停藥
才造成病情發作
停藥的精神病患者發瘋亂砍人
砍死人了應該怎麼處置?
也歡迎在下方留言分享意見喔!
謝謝!

作者: Jasonyang0310    時間: 2021-6-22 02:23 PM

擅自停藥, 不就代表有自覺是康復了嗎 ?
既然康復了就是正常人 , 正常人可以死刑了吧 !!

只是這個國家~ 死刑 ? 呵呵
作者: bight2301    時間: 2021-6-22 03:05 PM

既然精神有問題,唯有死刑,也造福精神病家屬以及讓被害家屬有個交代
作者: lin71_2000    時間: 2021-6-22 03:17 PM

這在台灣哪能有什麼處置 就是精神有問題 強制治療 結束.....
作者: ski101060101060    時間: 2021-6-22 03:18 PM

台灣法官一定會輕判.....不會有意外
作者: joe36547    時間: 2021-6-22 03:41 PM

既然知道自己必須靠藥物來治療的精神病患者,擅自停藥還傷人致死,應該判處無期徒刑或死刑。
作者: w730102    時間: 2021-6-22 03:54 PM

判他跟審理法官住在一起
由法官來教化他
作者: evilspider    時間: 2021-6-22 04:25 PM

勞改之,996是福報,所以至少也要996以上的程度。
作者: chinasuck    時間: 2021-6-22 05:33 PM

人沒有辦法選擇自己是否會變為精神病人,要處罰的話應該罰上帝才對
作者: browncoffee    時間: 2021-6-22 05:53 PM

如果沒有修法...法官沒有更有力的依據...判死刑也會被發回更審...
作者: changyu88    時間: 2021-6-22 06:23 PM

應該大部分的人都希望判死刑但是根本就不可能
作者: cdh180    時間: 2021-6-22 07:26 PM

本帖最後由 cdh180 於 2021-6-22 07:26 PM 編輯

法律:精神障礙者只要提出就醫證明一律無罪
所以是無罪釋放
所以才有很多人說想殺人不想被關就去醫院裝瘋賣傻騙到證明就無敵了
作者: rotbamboo    時間: 2021-6-22 07:31 PM

知道自己有病還不吃藥,擺明就是要害人
這種人跟故意殺人沒兩樣,應該直接送去見上帝
作者: kid816257    時間: 2021-6-22 10:30 PM

我覺得這個真的還是要強制住院治療哩
如果精神沒問題蓄意殺人判死刑當然沒問題
但他畢竟是生病,說不定在醫治的過程能提供給一些其他的病理線索
以免重蹈覆轍

作者: lilacoste    時間: 2021-6-22 10:38 PM

其實
就是判死或無期關到死
只要放出來
就是會對社會造成相當大的危害
作者: terr6991    時間: 2021-6-22 11:03 PM

那叫做明知故犯
如果我是法官我會判故意使人致死
有必要永久與社會隔離
判處死刑不得上訴定讞
作者: e169    時間: 2021-6-23 12:00 AM

在台灣有精神病證明的人
極難被判死刑
所以一堆人罪犯
都會走精神鑑定躲避
作者: ffggh234    時間: 2021-6-23 08:42 AM

既然治不好
乾脆死刑吧
不然浪費一堆納稅錢養
作者: naposin123    時間: 2021-6-23 08:47 AM

政府最常說法是...依法辦理
作者: apple74311    時間: 2021-6-23 08:57 AM

通常因該這一種人就是要關久一點~這樣測試看看能不能藉此借調這壞習慣
作者: 呆呆呆的我    時間: 2021-6-25 11:29 PM

台灣的法律就是在保護不正常的人
作者: hhohtt    時間: 2021-6-25 11:34 PM

直接死刑啊,一顆子彈才多少錢
直接解決這種病態人
作者: jackson1718    時間: 2021-6-25 11:44 PM

照護網絡的串聯很重要
精神病很多症狀是需要藥物控制
而且患者的藥物遵從性如果不好
很容易復發,有些疾病的進程也會發生
認知功能下降的情形
作者: uiopp8899    時間: 2021-6-26 12:00 AM

以命扺命  才能有效防止殺人的發生
可是這個國家沒有死刑
作者: aajacky86    時間: 2021-6-26 11:43 AM

在台灣這種大刑案是得不到大家期望的處理方式的
作者: linchunlang    時間: 2021-6-26 01:06 PM

如果砍死過人那放出來就是有危險

應該監視他們吃藥才行
作者: isit300    時間: 2021-6-26 01:18 PM

姑且不論是否有死刑或執行上困難
自以為沒病擅自停藥應歸咎於病患
就應該判死刑
作者: u6341075    時間: 2021-6-26 02:16 PM

我的原則很簡單,只要無故殺人就是唯一死刑,坐牢還要浪費空間和食物!
作者: vwn    時間: 2021-6-26 03:56 PM

在台灣就是無罪囉,想殺死你怨恨的人就先裝瘋吧
作者: nanaya-moon    時間: 2021-6-27 10:21 AM

我個人一職覺得精神病殺人  就應該要死刑阿  殺人償命合理阿
作者: SCpupucat    時間: 2021-6-27 10:49 AM

我建議設立新職位看管或是教育  解決工作崗位不足
作者: yougood    時間: 2021-6-27 10:50 AM

一定要重刑

不然只會不斷發生
作者: 紫彗星    時間: 2021-6-27 12:30 PM

在台灣已經沒有正義的司法了
政府狗官都能肆無忌憚的撈我們納稅錢
還有甚麼能相信的
精神病會患判死刑
我覺得是奢望
社會已經沒有真正的是非了
不要太天真啦
作者: amtr    時間: 2021-6-27 12:44 PM

直接斃了
原因是醫師斷定精神病無異而且吃藥治不好
浪費醫藥資源
浪費糧食
浪費警力資源
凡醫師開診斷證明犯罪上法院的就槍斃了,無須斷案審判,相信台灣瞬間精神病患好一半以上
作者: j_20307    時間: 2021-6-27 12:47 PM

覺得精神病的當下其實還是知道的,只是內心充滿負面的力量,我覺得那時還是自知的
作者: 我有問題    時間: 2021-6-27 01:17 PM

應該是要思考怎麼處理這些精神病患
就像是不定時炸彈
就算判死刑也挽回不了被他殺死的無辜百姓
作者: jackie711223    時間: 2021-6-27 01:32 PM

我想這個問題苦惱大家很久

也苦惱了我很久

也許大家根本不苦惱,這樣的人直接死刑就好

何必浪費社會資源

的確
如果只是偶發性的發生這樣的案例

死刑可以一了百了

但是現在的社會型態一直的改變

如果這樣的問題層出不窮,死刑達不到嚇阻的效果

那就應該要找其他有效的方法根治

畢竟社會的進步,文明病比以前多的多

有病就要想辦法治病,不是有病就殺了他就好

很多時候反而是加害者家屬也沒辦法面對的事情

這起案件便是"與惡"這部劇出來之後最明顯的在現問題

看了很多影片去了解後害者與加害者的訪問

才可以了解事情的全貌

一切也都是我在看完與惡之後才開始去想的問題

我不支持廢死,但是我支持把問題找到,在解決當事人的做法

至少我們要找到問題,才有辦法解決問題,去保護我們要保護的人

作者: rx349749    時間: 2021-6-27 11:55 PM

褫奪人權阿
藥物試驗、掃雷、清理核廢料、....等等
不用把他們當人看
千萬不要判死刑
太便宜牠們了
作者: goodbyemy    時間: 2021-6-27 11:58 PM

在台灣不會被判死,也不會被關到死
雖說不應將精神犯污名化,但總有這種老鼠屎成負面教材
作者: voya090    時間: 2021-6-28 12:04 AM

既然知道自己必須靠藥物來治療的精神病患者,擅自停藥還傷人致死,應該判處無期徒刑或死刑。
作者: kowala0922    時間: 2021-6-28 12:09 AM

說比較殘忍的話
我不覺得精神疾病患者可以減刑
因為這些人的危險性比一般人更高
但卻因為無行為能力就可以減刑是不合理的
可是要集中管理我也覺得很困難跟不人道
總之,人還是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即使是精神病患也是
作者: 德拉歐特    時間: 2021-6-28 12:21 AM

這根本就是對自己的不負責,也對他人造成生命安全,感覺沒有特殊原因這人應予以強制住院治療且長期觀察
作者: linstoneyi    時間: 2021-6-28 01:52 AM

說真的,這種問題需要用邏輯去檢視,而不是單純用感情
刑罰的目的是為了嚇阻犯罪
但是啊,很多精神病患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幹嘛
又或是無法理解法律的意義
因此重罪嚇阻對他們來說根本沒意義
反倒是不要讓他們出來危害社會才是最重要的事
雖然他們要犧牲自由,但是比起人命還是有必要
這些處置都是為了社會著想
可是我不覺得用那種報復的心態去看待精神病患是好事
我們去仇恨那些根本搞不清楚狀況的人真的沒意義
但我還是覺得為了社會把他們強制收容是有必要的
作者: taw659632100    時間: 2021-8-2 06:51 PM

直接關起來
不要放出來就好
作者: kzh314    時間: 2021-8-3 02:00 AM

這種通常就關去改善而已
不會死刑
大家也都拿他沒轍

作者: ch1978823a    時間: 2021-8-3 02:50 AM

真的覺得台灣的法律判的不夠重
惹民怨
作者: moonlikepower    時間: 2021-8-3 12:18 PM

我覺得他這種活著也挺可憐的,還是死刑讓他輕鬆點,他家人也沒必要再替他擔心了
作者: pm001    時間: 2021-8-4 02:58 AM

只要不要放出來害人,死刑或關到死都可以
作者: ladymiho    時間: 2021-8-4 11:58 AM

停藥=故意自陷 不受精神病相關條列保護
作者: nobodyreason    時間: 2021-8-4 06:00 PM

做出事情,不管什麼原因都要對自己負責任,這不應該有豁免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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